手机电视作为一种新兴媒体,为电视的发展开辟了一个新的发展平台。它所具备的电视媒体的直观性、广播媒体的便携性、报纸媒体的滞留性以及网络媒体的交互性注定了其广阔的发展道路。而在手机电视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能否克服这些问题并很好地把握好手机电视自身的发展道路至关重要。 手机电视,你的“长尾”在哪里 手机作为一种人际传播的通讯工具,随着3G技术的到来和受众需求的多样化,与电视整合为一种新的视听媒介——手机电视。作为一种新兴媒介,手机为电视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平台,扩大了电视传播的范围,真正实现了信息传播的5W,即无论何时(Whenever)、无论何地(Wherever)、无论是谁(Whoever)、无论什么内容(Whatever),能找到对方(Whomever),也就是说受众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获取任何信息并联系上任何人。手机电视与众不同的传播模式和自身特点决定了手机电视独特的发展道路,这也在某种程度上引发了手机电视的长尾法则。 巨大的潜在受众基数 据英国《金融时报》2006年2月1日报道,全球上网人数已逾10亿,有1520亿人使用手机,2010年全球手机用户总量有望达到30亿,全球总人口将为65亿左右,手机用户接近其1/3。手机媒体已在全世界范围内成为一种大众消费媒介。 据权威调查公司艾瑞市场咨询的一项报告分析,到2010年,使用手机看电视的全球用户将达到1.2亿人,在中国,手机电视在手机用户数中的渗透率也将提高到5%,届时手机电视的用户规模将超过3100万人。 在针对手机电视的潜在使用行为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有超过88.8%的消费者选择了“ 希望试试看”,只有4.8%的消费者表示对手机电视没有兴趣。国内的一项调查研究也表明,在国内手机电视认知度只有18.1%的情况下,用户对手机电视的兴趣度却已达到10.4%。这些数据都表明消费者对手机电视的期望值和业务需求还是很高的,并且很愿意尝试使用手机电视业务。 以上各种数据和调查表明,作为一种初具规模的信息传播媒介形态,手机电视中蕴藏着巨大的潜在受众群,一方面是由庞大的手机用户延展出了粘滞性很强的大规模的手机电视业务的潜在用户;另一方面,各种技术的普及和手机制式的完善归一,将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手机电视潜在用户浮出水面。宽广的用户覆盖面成为手机电视的一种核心优势,而这种巨大的受众基数和“长尾”现象颇为相似。长尾理论运用的三个条件是“制造它”、“传播它”和“帮‘我’找到它”,而手机电视更容易满足这三个条件,其中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就是手机电视有足够多的用户和受众,越多的人使用手机电视,就会有越多的需求,就越能增加非热门产品的关注度和使用度,而需求又会进一步促进生产,从而呈现出一条“长长的尾巴”。 |